提示付款是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承兑才是出票之内起1个月内。
要分清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是不同的。
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提示承兑是确定何时汇票到期的行为。提示承兑必须在汇票的出票日1个月内完成。
提示付款,是汇票到期后,10日内,向承兑人(即付款人)要求付款的票据行为。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条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第88条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举例说明:出票人A公司3月1日签发一张银行承兑票,承兑银行为B银行,收款人为C公司,到期日为见票后三个月付款。
C公司收到这张汇票后,必须一个月内即4月1日之前,向B银行提示承兑(就是要求B银行做出到期付款的承诺)。这一个月的时间就是提示承兑的期限。假如C公司3月15日向B银行进行了提示承兑申请,3月15日就是见票日,汇票的到期日就根据这个时期来推定,由于出票时定是见票后3个月到期,所以,这张汇票的到期日就是6月15日,在6月15日之前,C公司是收不到款项的。
6月16日起至6月25日,是汇票的提示付款期,此时汇票书已到期,C公司可以要求B银行将汇票款项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
但愿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