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合并报表,不论它们之间有否内部交易,首先应当无条件地编制以下三项抵消分录:
1、把母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只调整到合并报表,为后面的两项合并抵消分录打下基础。合并会计报表中的母公司数据仍按成本法列报):
借:长期投权投资-损益调整 (子公司在被母公司投资控股后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增加数×母公司持股份额)
贷:投资收益(母公司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本期净利润×母公司持股份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以前年度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子公司在被母公司投资控股后资本公积的增加累计数)
贷:资本公积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 相抵消(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不抵消,直接汇总):
借: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报表数)
商誉 (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大于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按新准则,只有正商誉,没有负商誉)
贷: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额)
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其它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 子公司净资产×其它股东的股权份额)
3、母公司和其它少数股东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与子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项目和期末未分配利润 相抵消:
借:投资收益 (母公司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子公司本期净利润×母公司占有的股权份额 )少数股东本期收益 (其它股东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本期净利润×其它股东占有的股权份额)
期初末分配利润 (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的年初末分配利润金额)
贷:提取盈余公积 (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金额)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金额)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
特别说明:
1.上述抵消分录中,“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贷方金额必须相等,否则报表将不平。子公司被抵消的盈余公积不再恢复。
2.合并完成后,母公司数和合并数中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数相等。未分配利润不等,差额为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