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是这样子的:“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提到由公安机关等机关执行哦。
也就是说修正案(八)在管制、缓刑、假释的规定中都不再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而是笼统地规定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虽然目前没有对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司法行政机关来执行。目前各地的司法所都在推行社区矫正的工作。
社区矫正主要指对社区矫正对象即回家服刑的人员(包括5种罪犯: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有: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等;定期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活动等。包括每周、每月等予矫正对象进行电话、直接沟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