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令在其他工具书中的解释是 官名。县令之名,起于战国,其时秦及三晋县的长官均称为令。
2、知县,官名。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
3、县尉,负责一县的治安和抓捕盗贼的工作,级别在县令、县长(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之下。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局长。
4、县丞是中国古代地方职官名。在县里地位一般仅次於县令(或县长),汉时每县各置丞一人,以辅佐令长,主要职责是文书。
扩展资料:
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是主管一县事务的一把手。 县丞相当于现在的副书记兼副县长,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一县的二把手。 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是主管一县捕盗、治安等刑事、司法事务的官员,品级一般略小于县丞。
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局长)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西汉长安与东汉洛阳,各有四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古代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