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条、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36条、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因此,房东拖着不签订合同,那是他的权利,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双方之间视为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如果想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给其必要的准备搬家时间。
如果想稳定下来订立租赁合同,那么还是尽量和房东协商争取双方尽快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订立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