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少钱,另外再找房子可能比你纠结这里更合适。
要实在觉得不爽,先确保自己不会无处可去的前提下,找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诉讼。自己去提交诉状就行,诉状按着模板写,把事情写清楚。
或者找当地的调解组织调解。
过程较烦琐、时间也不是很快就能解决(看当地的法院案子多不多、效率等)。
另外,如果走法律途径,可能的结果大概这样:
1.关于房租问题: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你们约定900每月的租期是一年(这是最好的情况了),那么可以认为你们形成了900每月、为期一年的租房合意。如果你手上没有证据证明当时约定的是一年,两种可能,或者是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判定租期一年,或者是认定为不定期合同。认定为一年是最好了。如果被认定为不定期合同,那中间房东想变,也是有他的权利的。
2.关于你说的设备:能带走的,你带走,带不走的、跟房子形成复合的,按照你们之前的约定来,如果没约定,按照《城镇房租租赁解释》,就算认定房东违约,仅赔偿剩余租赁期内残值损失。但是,如果,形成复合的这些设备房东之前是没同意的,那你要负责恢复原样或赔偿房东损失。
综合来说,都挺费事的,所以要是能协商就尽量协商,协商不了先确保自己不会没地住再处理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