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你有权依照法律拿到自己应得的零钱,而不是超市里的糖果。其实这种行为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
首先,钱是什么?它首先是货币,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它的价值是最大的。而糖果并不具备这一职能。即便现在零钱流通少些,但依然属于法定币种,消费就有权利取得它;
其次,商家宣称找零困难,就应该想办法去兑换,而不是替顾客做主,如果是银行的问题,那可以去告银行;
第三、以糖果代替找零,实际上是将一般等价物变更成了一般实品,这就相当于合同变更,其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这就意味着实在要用糖果代替零钱,也该问问顾客接不接受,如果消费者“同意”,觉得无所谓,那也未尝不可。
商家与顾客的关系就是卖与买的关系,二者是平等的,买什么要什么是顾客自己的事情,商家永远不要替顾客做主。
所以,我支持你去消协投诉,这些属于消协的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