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济学的原理来说,这是不正当的经营行为,
商家应当备足零钱。用糖果代替零钱找零,侵犯了消费者多项权利,消
费者有权拒绝接受,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这不是一件很新鲜的事情。在珠海、中山等城市部分超市都出现这一
招.商场超市用糖果找零,属于强制消费;1角钱一粒糖,大家都不认同
这样的换算;另外,最重要的是人们并不想买糖。其实,大家并不在意
几角钱,但商场强迫买糖,因此觉得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场既然能用糖果找零,那我们能不能用糖果充当零钱,到商场购
物呢?
这简直就是变相卖糖。
你可以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去投诉,但是话又说回来,他既然能开超市,就证明他已经和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打好关系了,其实社会是很现实的,如果国家可以来管的话,那我们今天就不会再来讨论这个问题了,希望可以是你的满意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