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数效用论是为了弥补基数效用论的缺点而提出来的另一种研究消费者行为的理论。其基本观点是:效用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无法计量,也不能加总求和,只能表示出满足程度的高低与顺序,因此,效用只能用序数(第一、第二、第三……)来表示。例如,消费者消费了巧克力与唱片,他从中得到的效用是无法衡量,也无法加总求和的,更不能用基数来表示,但他可以比较从消费这两种物品中所得到的效用。如果他认为消费l块巧克力所带来的效用大于消费唱片所带来的效用,那么就叫一块巧克力的效用是第一,唱片的效用是第二。
序数效用论采用无差异曲线分析法。
序数效用论用消费者偏好的高低来表示满足程度的高低。该理论建立在以下假定上:
1、 完备性,即指对每一种商品都能说出偏好顺序。
2、 可传递性,即消费者对不同商品的偏好是有序的,连贯一致的。若A大于B,B大于C,则A大于C。
3、 不充分满足性,即消费者认为商品数量总是多一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