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差异论:美国传播学者德福勒等人,各人心理结构是千差万别的;个人之间差异的形成,虽然部分地是由于各人的先天条件不同,但更主要的是由于后天习得的不同;在不同的环境下成长的人们接触到大相径庭的观点,他们从环境中习得一系列看法、态度、价值观和信念,这些构成他们的心理结构,并使他们每个人都与他人不同;人们由于后天习得的不同,导致他们在感知理解客观事物时各自带有自身的倾向性;各人的心理差异影响他们对信息刺激物的挑选,也制约他们对信息刺激物意义的解释;心理结构各不相同社会成员,对大众传播媒介内容接受、理解、记忆、反应,也不相同。
二、社会类型论:美国学者约翰·赖利与马蒂尔达·怀特·赖利1959年在《大众传播与社会系统》提出,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信息,但社会成员是有选择地接收和解释这些信息的,人们这种有选择的媒介信息接收行为之基础,是社会成员在阶层分明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这种社会结构是由许多社会群体类别组成的;确定社会群体类别的分类界限的,是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工资收入等人口统计学上的因素;确定社会群体类别界限的因素,影响人们对于大众媒介信息的注意和反应形式(patterns),从而使各社会群体的内部成员们对大众传播作出大体一致的反应。
三、社会关系论:分析受众成员日常的社会关系对其媒介信息接收行为的影响。媒介向社会成员提供各种信息,但社会成员是有选择地接收和解释这些信息的,造成社会成员有选择的大众传播信息接收行为的重要原因,在于他们的社会关系影响着他们的接收方式;当个人对媒介内容的选择性决策为家庭、朋友、熟人和其他与他有关系的人所改变时,就表明上述的社会影响在产生作用;个人对大众传播媒介的注意形式和反应形式,反映出他的社会关系网络,因此,大众传播媒介的效果既非一致的、强大的,也非直接的,个人间的相互影响极大地制约和影响着媒介效果。
四、文化规划论:
大众传播活动必须与国家政策保持同一轨道,以推动国家发展为基本任务;
媒介的自由伴随着相应的责任,这种自由必须在经济优先原则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下接受一定限制;
在传播内容上,要优先传播本国文化,优先使用本民族语言(4)在新闻和信息的交流合作领域,应优先发展与地理、政治和文化比较接近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合作关系;
在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利害问题上,国家有权对传播媒介进行检查、干预、限制乃至实行直接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