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经济纠纷。

2020-09-24 社会 69阅读
不经过劳动仲裁的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你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没有什么不妥,只是应该按照2003年8月份开始计算,满一年是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来补偿。(注意:是补偿不是赔偿)。
另外,即使要求劳动仲裁的话(或将来的法院诉讼),被诉主体也是你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不是行政人员,行政人员只是一个经办人和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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