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在行传媒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乙方(受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委托代理事项及律师代理费1.甲乙双方曾于 年 月 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号)一份,约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有关法律事务,具体事项如下:乙方指定
律师负责代理上述纠纷的
(从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或其它法律事务中选择)。2.同时约定本案律师的代理费、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确定为: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 内 ,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二、本案目前相关情况1.在甲方与
离婚纠纷一案的诉讼过程中,
向法院申请了管辖异议,使得本案增加了管辖异议程序。除此以外,在
提交的证据中,其主张应当予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还增加了房产、车辆、股票、多个债权债务及公司股权。2.本案的财产标的和复杂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律师在接受委托时所做出的预期,对方提出的大量财产需要律师一一进行核对和处理,律师的工作量大幅增加。 三、代理费的调整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
号)第 条第 款,上述代理费的法律服务工作量是指正常诉讼程序,不包括在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复杂谈判调解工作,不包括管辖异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