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但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其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的,并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条件的,应当认定有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其中,(1)(2)属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为“意思表示不真实”;(4)-(7)为内容“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另外,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事行为无效,自始无效。产生集中结果:
1,在单务合同中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单方返还;
2,双务合同中取得的产出,应当双方返还;
3,返还的数额,应以全部为原则。
损失的问题:
1,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赔偿;
2,双方都有过错的,互补赔偿;
该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
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场合应将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对象是取得的财产,包括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