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评估师的启示和意义
克里斯·斯隆
【论文分类】财务与会计导刊(理论读本)
【论文网络来源】http://www.csscipaper.com/F101
【学刊期数】2007年04期
【论文期刊来源】《国有资产管理》(京)2007年1期第61~63页
【作者简介】克里斯·斯隆,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副主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IFR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制定的,在2001年以前一直被称为国际会计准则。IFRS是一个概括性的术语,包括一个财务报告的准备和编制的框架、37个不同标题的单独准则以及由IASB的相关理事会出版的解释。2001年之前出版的32个准则保留IAS前缀,之后出版的准则加IFRS前缀。
2005年,超过90个国家(包括所有欧盟国家)的法律规定,必需或允许采用IFRS准则。在暂不允许使用的国家中,美国、日本和加拿大只允许使用适合国内准则的IFRS。然而,美国准则制定机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FASB)和IASB计划开展一个项目,该项目的内容是合并IFRS和英国公认会计原则并将它们的未来议程联合起来。这意味着美国会计准则和IFRS在若干年内将达到统一,因而意味着国外公司在进入美国资本市场时将不再需要调节会计准则以迎合美国准则。加拿大也同意在2010年以前采用IFRS。中国在2006年2月引进的新的会计系统有力地促进了中国会计系统向IFRS的归并,而且这个过程还在继续。
关于评估师
许多IFRS的单项准则允许或需要评估。固定资产的评估师很可能遇到的准则有:IAS 2-存货;IAS16-物业、厂房和设备;IAS 17-租赁;IAS 36-资产损益;IAS 40-投资物业;IAS41-农业;IFRS 3-企业合并;IFRS 5-供销售和停产的非流动资产。
虽然评估师不需要这些准则的“详细”知识,但对基本的评估要求应有一定的理解。我们必须认识到,虽然大多准则要求对“公允价值”的评估(这将在后面讨论到),但各个准则在评估公允价值时的假定有很大的不同。
财务报告——事实还是编造
财务报告由实体(例如任一被整合的或未整合的企业)编制,用来提供关于他们财务状况的信息、财务状况的执行和变动情况,这对于管理很有用,对所有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做经济决策时也很有用。
在讨论评估准则对评估师意义之前,值得花些时间来考虑账目的本质。虽然评估专业人员在改进评估建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上花费了很多时间,我们希望大家能够知道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对特定资产在给定日期的评估能得到一个单一的特定值。评估值将取决于对参与者的行为和动机、资产在何种状态下交易等多方面的假设。
同样,IFRS的应用只是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方法而不是个别行为。很少有一个答案能适用于所有情况。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的一篇文章有如下论证:“会计是社会工程而不是纯科学。然而,因为它包含量化概念,有观点认为会计类似于数学,只能有一个正确答案,根据定义,在一套财务报表中只能使用适当科目。实际上,财务报告是在一个公认的原则和惯例范围内仔细判断评估的结果。”
账目处理中的评估师的角色
评估师的任务是为企业提供信息,帮助它判断怎样在账目的整体范围内计算不同资产。评估师的工作不是决定企业的会计政策(那是企业的主管和审计员的工作),也不是评估交易,我们为客户提供设备使其符合规则地进行“会计比赛”。可以将评估师的角色比喻成足球制造商。足球是比赛应基本具备的,并且它的形状、重量和大小必须依从某些规则,但球的制造商不可能告诉球队如何去玩。
然而,作为专业顾问,准备评估财务报告的评估师应该有怎样将评估用于报表的知识。他们还应该有足够的会计程序知识以了解哪里需要不同的评估假定,以及这些假定对报告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后,资产的价值将取决于企业做出的其他决定,这需要引起企业及其审计师的注意。
公允价值
在许多独立的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被要求或被允许作为基本度量,虽然在许多情况下它被认为是企业在购买或增加资产时计量成本的手段之一。
虽然公允价值的同一个定义应用于各种IFRS准则中,但评估应用的范围和衡量的标的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在IFRS中使用的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正常交易中,交易双方在了解情况且又自愿的情况下为一笔资产交易所达成的资金数额。”
这是在IFRS下可以用于不同目的一个简单灵活的定义,但这种灵活性也可能带来不确定性。什么是公平合理,在某种情况下如此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可能就不是这样了。这个定义没有参考市场,或要求向市场公开。有一种情况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在一个交易中双方都认为“公平”的金额却与市场上另一个潜在占领者能提供的金额有很大差别。需要考虑到,“特殊价值”的某些元素可能由有特殊兴趣的买方支付。的确,有许多案例,双方之间的公允价值将反映交易中产生的协同,特别是在企业合并或出售股票时。
公允价值可以与市场价值进行比较。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的定义是:“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衡量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对某项资产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双方应各自了解行情、谨慎行事,且不受任何力量强迫。”
公允价值和市场价值之间的区别是:市场价值在IVS之内有一个概念性范围,公允价值没有相应的范围;市场价值需要资产在市场上公开这一假定,公允价值不需要;市场价值不包括任何买方有特殊兴趣的特殊价值元素,公允价值则默认这点;市场价值认为交易以市场上可以获得的价格发生,不管它是否被双方视为“公平的”。
就像IFRS中现在所定义的,公允价值经常与市场价值巧合,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等同。比起市场价值,公允价值是一个更广义的概念。市场价值通常被认为是公允价值,但公允价值可能不是市场价值。
在有些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应说明它是参照了市场。例如,在IAS第16条中声明,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由“经评估获得的基于市场的证明”决定。它也认为工厂和设备的公允价值通常是它的市场价值。在IAS第40条中规定,投资资产的公允价值应能像资产负债表日期一样反映“市场情况”。
然而,虽然这些准则中的要求对评估师有很大帮助,IASB认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和解释仍存在一些问题。
2003年IASB开始了一个“计量项目”,对在财务报告中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的基本原则进行评估。几乎就在同时,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负责团体建立了它们各自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并且两个理事会也进行了紧密的协作。
这些项目同时带来的一些其他说法。一些人开始承认资产的价值将取决于资产的定义,就是为评估公允价值而采取的“账户单位”这一假设。例如,一个炼油厂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还是作为许多单项资产的集合(如油罐、支援、反应柱、厂房等)?人们似乎越来越认识到,也许需要一个专门的准则来澄清这一点。IASB和FASB也都认为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取决于它与关联资产的聚集或分开的程度,例如,到底资产是作为独立的一项资产进行交易或是作为整体交易的一部分,将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
关于对评估的这些不同假定的影响的考虑是一个进步。现在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尽管评估师和会计师都属实用经济学领域,但不幸的是评估师和会计师似乎在工作上存在误解。不过,IVSC正在改进它与IASB的联系,并确定在现有准则中可能导致评估价值出现问题的方面,以便IASB考虑是否有必要对现有指南进行更正或补充。
本文来源于CSSCI学术论文网:http://www.csscipaper.com/和免费论文下载中心:http://www.downpaper.com/ 全文阅读链接:http://www.csscipaper.com/eco/caikuai/58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