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兼幕府)官职:
刺史: 汉朝因秦制,为“郡县制度”,并无州这一级行政级别。汉武帝时才开始设“刺史”一职,考量一州官员情况,但并非是该州的最高行政官员(秩六百石,仅仅是低级官员。当时县令的俸禄是千石)。原为丞相史,驾车巡查全州,以六条察问郡县,考量各地官员业绩,年终回京师上报,朝廷以此作为各地方官员升贬的依据,故全称为“刺某州史”。后来刺史的官职渐大,在各州也设“刺史治”作为办公地(相当于省会),而不需要四处走动了,但与各太守之间,仍然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州牧: 东汉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汉天子听从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真正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州也因此真正成为了郡之上一级的行政单位。三国时,不再有州牧之职,而常以都督兼任刺史之职,并加将军之号,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权力极大。
司隶校尉: 掌纠察京师百官及其京畿各郡,相当于州刺史。三国时,司隶校尉所辖区域(相当于直辖市)改称为司州。
太守: 郡级最高长官,亦称郡守。
国相: 侯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国相位同太守。比如曹操曾任济南相,鲍信曾任济北相。
都尉(郡尉): 属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位于边境。都尉的职权略同于太守,由于位于边境,故往往由武官担任,品秩略低于太守。
京兆尹: 主京都(相当于首都市长)。
令: 万户以上的大县长官,比如曹操曾任顿丘令。
长: 中小县的长官,如徐盛曾任柴桑长。
长史: 在地方上位同郡丞,在幕府中为公府最高佐官。
留府长史:丞相府中长史有两个,征战时一个随军出征,一个留在府中处理日常政务。留在府中的称为留府长史,权力极大。曹操征孙权时,徐弈任曹操的留府长史;诸葛亮屯汉中时,以杨仪随军,而以张裔留守丞相府。
东曹: 丞相幕府官员,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后汉书》),权力极大。曹操任丞相时,就以崔琰、毛介为东曹,并典选举。诸葛亮任丞相时,以蒋琬为东曹。
西曹: 丞相幕府官员,主“府吏署用”。由于职能与东曹相近(当时东汉官员都出于相府),故曹操省西曹而保留东曹。
别驾从事(别驾):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刺史巡查一州,别乘传车从行,故名别驾。汉魏时,总理一州政务,权力极重,当时论者称其“居刺史之半”。
都官从事: 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察举百官犯法者。
功曹从事: 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人事选拔考核。
簿曹从事: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钱粮簿书。
兵曹从事: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兵事。
治中从事: 刺史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众曹文书,居中治事,故名治中。
典学从事:蜀在益州设典学从事,总领一州之学政。
劝学从事: 蜀在益州设劝学从事,为州之学官,地位略次于典学从事。
郡丞: 太守助手。
主簿: 在地方上是太守助手,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在幕府中是重要幕僚,参与机要,总理府事。
主记: 太守属官。
记室: 幕府、太守属官。
参军: 蒋琬曾任诸葛亮参军。
从事祭酒:三国蜀置,为州牧的属官。从事之长,称为祭酒。
军祭酒: 即军师祭酒(避司马师讳),郭嘉曾任此职。
师友祭酒: 汉制,郡守延揽郡内人材,养于府中,专事谋议,称为散吏,其地位或相当于掾、史,地位最高者尊称为祭酒。
椽: 州郡及幕府的高级属官,各曹的负责人。
从事: 州郡属官及幕府官员的称谓。
书佐: 从事助手。
从事中郎:汉魏时,三公及将军府均设从事中郎,职参谋议,位在长史、司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