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送辞职申请书至单位审批,审批结束后,人事部会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办公用品、胸卡、《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报销院所账目,归还院所欠款,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占有、保管、借取的有关费用。
3、核算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及薪金等办理工作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到期填写离职交接表,根据表上内容交清物品,押金等当面点清,并双方签字。如果没有交接人就给部门直属领导。由部门直属领导签字认可。
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离职当天核算。并于下个发薪日打入工资卡中。转移社保、公积金等手续是人事的本职工作。他们会办理后期的转出工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