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可以自己补交服刑期间的社保。
犯罪职工在判刑前已建立的基本养老关系,刑满释放后,可以接续,即职工在判刑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缴费年限,可以与刑满释放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缴费年限连接起来并继续计算。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扩展资料:
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一、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二、录入企业版软件:
1、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2、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1、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2、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3、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四、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五、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