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推进依法决策需要改革的地方很多。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并且亟待改革的,主要有以下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实行决策过程中的“谋”“断”分离。在决策过程中应该按照“谋者不断,断者不谋”的原则,建立“谋”“断”分离的决策运行机制。“谋”,主要由对决策起参谋咨询作用的辅助机构即智库系统承担,负责提出决策咨询报告和建议方案;“断”,主要由决策的中枢机构和领导人承担,负责对决策议案拍板决断。“谋”“断”分离,就是把“谋”这样的事,交给智库,由智库来完成;领导只需做“断”的事,在智库提供的几个方案、建议中作出决断。
二是要大力加强智库建设。“谋”“断”分离后,“断”要依靠“谋”的有力支撑,就必须把智库建设好。中国要从智库大国走向智库强国,才能与中国日益强盛的国力相适应。
三是加大对决策责任的监督追究力度。要建立一套对决策形成和实施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机制,尤其是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来的“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是依法决策作出的一个创新性规定,它体现了重大决策一旦出了问题,必须依法追责、依法倒查的思路。这种追责、倒查,最关键的还在于“终身”两个字。这将促使领导干部变草率决策为慎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