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就是灵活就业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退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盯中》(鄂劳社发〔2007〕59号))
根据文件规定,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直是在流动窗口缴费的,那么退休年龄是55岁。
以前武汉市的帆则正社保处解释关于灵活就业窗口缴费女态悔职工可以50岁退休的情况,是在武汉市建立个人账户时间(1996年1月1日)前就参加工作的人员。按政策和实际操作,符合这一条件的女职工肯定是可以50岁退休的。(一般来说,临时工补缴社保最早时间也只能从96年1月开始,所以96年1月前参加工作的基本上是有正式招工的)
不确定的是,有没有1996年1月以后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参加工作的正式女职工,那么这类人员退休的时候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不知是50岁还是5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