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监督所是监督哪方面的,起到什么作用?

2020-05-19 综合 71阅读
(区卫生监督所受区卫生局委托行使以下执法依据中的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等职能)
行政执法主体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管职责。
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
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卫生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法 》及有关规定执行。
卫生部《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新资源食品的经常性卫生监督。
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一般卫生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围内食物中毒的监督管理工作。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第三条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
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水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部《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小校学生集体用餐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沈河区卫生监督所
(区卫生监督所受区卫生局委托行使以下执法依据中的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等职能)
行政执法主体依据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管理。
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第十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沈河区卫生监督所
(区卫生监督所受区卫生局委托行使以下执法依据中的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等职能)
行政执法主体依据
第二十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价工作。
第三十四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交通工具停靠点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前诊断技术应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国家教委《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沈河区卫生监督所
(区卫生监督所受区卫生局委托行使以下执法依据中的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等职能)
行政执法主体依据
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类精子库的日常监督管理。
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监督管理
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性病防治各项工作。
沈河区卫生监督所
(区卫生监督所受区卫生局委托行使以下执法依据中的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等职能)
行政执法主体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采血浆站、供血浆者、原料血浆的采集及血液制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卫生部《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气功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气功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城镇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管理工作。
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辽宁省人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省、市、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其他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卫生监督和碘盐的卫生监督以及防治效果评估
市卫生监督所职责: 行使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职责;承担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行政执法任务;对各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查处,对各类卫生许可实施监管;组织实施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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