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2020-10-29 社会 290阅读

福田分局、罗湖分局、南山分局、盐田分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光明分局、坪山分局
各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承担辖区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品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监督管理辖区展销会。
(4)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5)承担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6)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行为。
(7)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受理、核准、发放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配合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8)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承担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日化品质量日常监管;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9)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10)承担辖区行业明码标价工作,配合开展市场价格预警、应急工作。
(11)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2)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行为。
(13)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4)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15)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及注册登记、停用、报废、迁移、注销业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6)承担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协助开展知识产权评定认定和专项资金申请资助工作。承担辖区商标印制管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市场工作,查处商标(特殊标志)、版权违法行为。按规定调解知识产权纠纷。
(17)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18)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辖区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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