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信息的报送舆情

2020-06-28 时事 198阅读

正确选择舆情报送的对象
舆情信息报送对象的选择,是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舆情信息工作的任务是为决策服务、为领导服务。就一个地区的舆情信息工作而言,其服务的对象有二个:一个是为上级党委和政府服务;一个是为同级党委和政府服务。比如,某市委宣传部的舆情信息工作部门,它的服务对象一方面是省和中央,另一方面就是本市市委和政府。对上服务和同级服务同样重要,决不可人为偏颇。就舆情信息工作而言,做好两个服务,主要是要选择好舆情信息报送对象问题。 舆情信息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保密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来进行。一般而言,舆情信息的报送要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核和签发。但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领导工作忙、会议多,经常不在家,而舆情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又很强,有时等领导审完后,其实效性就没了。这的确是一个矛盾,怎么办?经验告诉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放权问题;二是稳妥原则。对上报上级的舆情只要不涉及本地区负面的东西,应放权给具体从事舆情信息工作的同志,授权他们自我把握及时上报;对报送同级党委和政府的舆情信息,一般为稳妥起见,应由主管舆情信息工作的领导把关为宜。如果分管领导不在,可让其他领导或常委部长亲自过目。总之,舆情信息报送是件严肃的事情,各地情况不同,也不可能套用一个模式。但不管怎样,程序要服从结果,只要对舆情信息工作有利,采用什么样的程序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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