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劳动合同签了三年,第二次签合同有什么要求,还有年限的问题?

2021-12-09 社会 231阅读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那我果断签你三年试用你6个月啊,这样试用期工资原则可以打八折(不过也很多公司不变)但的确给公司更多时间考察试用者。
其次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的第三次续约必须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除非你犯错误,只能你开我,没有我炒你了。那还是3+3+无固定更划算些呐。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续签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岗位、职位、工资、保险、福利等内容的变化,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进行协商,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如若原劳动合同中有部分内容仍适用,也应在新的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便于双方明确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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