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会作出了什么不利于中国的决议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德、奥等同盟国的失败告终。1919年1月,战胜国在法国巴黎举行和平会议,中国作为协约国之一,也派代表参加。但作为战胜国之一的中国,在和会上反而成为被宰割的对象,中国要求索回德国强占的山东半岛的主权,但英、法、意主张将德国的利益转送给日本,美国总统威尔逊、英国首相大卫·劳合·乔治、法国总理克列孟梭操纵了和会。美国提出暂交英法意美日五国共管,遭到日本拒绝。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出两项提案: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取消日本强迫中国承认的《二十一条》,收回山东的权益。但提案被否决了。巴黎和会对中国的不公,引起中国人民的抗议,爆发了“五四运动”。当时中国代表团成员有五个全权代表,其中有担任团长的外交总长陆征祥、驻美公使顾维钧、南方政府代表王正廷、驻英公使施肇基、驻比公使魏宸祖。中国代表最终没有在和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