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否满二年,应采取契税和房产证上的日期“孰先原则”来判定。具体说明如下:
二手房购房认定时间按产权登记受理日期和税务受理日期“孰先”原则确定。
1、 房屋“满2年”是指房屋登记满2年。最直接的判定方法是查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上的登记日期,截止到这一次交易过户的时间是否满2年。
2、 还有一些房屋满2年的时间不是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上的登记日期为准的,而是根据房屋缴纳契税时的契税票的填发日期来计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孰先原则”。
例如:小王有套房屋,下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是2016年10月1日,但是她缴纳契税的时间是2016年5月2日,如果小王2018年8月要出售这套房屋,是不需要缴纳5.6%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的。
会出现这种时间差的房屋大多是因为出售方当时是购买的新房,新房一般是先缴纳契税,交房后才会下发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此判定这类房屋是否满2年就要看契税票的填发日期。
扩展资料:
有一类房屋计算满2年的时间比较特殊,那就是通过继承/赠与所得的房屋,这类房屋不能这样简单的来判定。
继承或赠与的房产,可按照原来老房产证的时间来计算是否满2年。像一般的离婚换证、继承/赠与换证、老证换新证等没有产生实际交易的,也可以按照原来老房产证的时间来计算。
举个例子:
李女士在2015年从过世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套房产,并打算出售,该房产是其父亲于2007年购买并取得房屋所有证的,那么计算这套房屋满2年的时间时就可以从2007年算起。
可以这样理解,判断一套房屋是否满2年,一般都是以最近一次买卖过户的时间来判定。如果忘记了或者不清楚房屋的交易时间,产权人可以持身份证件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到房管局查档窗口申请查看全档并打印,所有的关于这套房屋的交易记录都有明确的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