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的问题:残疾军人(伤残军人)每月护理费并不是现在可以得知的!
我们四级以上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是依据户籍所在地区统计局每年4月发布的上一年度(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为一个基数,计算“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另外就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而(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要在4月有当地统计区域的统计局发布,依据此数据抚恤关系所在民政部门,才会在7月公布四级以上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每一年均是如此规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