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阶不同:
清代总督,一般是正二品,加授兵部尚书,督察院右都御史衔者为从一品,另兼大学士衔者为正一品。
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官阶从一品。
2、责任不同:
总督全称为总督某地提督军务兼巡抚事,管理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和民政。
提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是一省绿营的最高军事长官,主要负责军队的操练、征兵和帮助地方部队救灾强险等。
3、待遇不同:
总督的年俸是180两,禄米是180斛,养廉银16000两,年总收入超过2万两。
提督的年俸是600两,禄米180斛,养廉银200两,年收入比起总督差的非常大。
扩展资料:
1、总督:
一般是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者为从一品,另大学士衔者为正一品。辖一至三省。清代地方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加兵部尚书衔。
统管一省或两三省的军事、行政大权。漕督,河台因无地方则授衔如巡抚,但可加授督察院右都御史。从雍正二年(1724)设直隶总督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清代共有11位总督。
2、提督
明嘉靖间京营有提督总兵官,旋改为总督京营戎政。隆庆初,仍以总督为提督,后又增至六提督,旋改称总督戎政。
各省巡抚、镇守总兵官常加提督军务、提督等衔。明提督多见而非正式官名。清大体上每省置提督军务总兵官一员(福建设两员,陆路、水师各一,另晚清加江北、长江水师二提督),简称提督,为一省绿营兵的最高长官,秩从一品,而仍受总督或巡抚节制。
所属有镇、协、黄、汛各级,其直辖部队称提标。清学政以提督某省学政为全衔,此提督与明代同,非正式官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