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能是你们理解上出现问题。而且当初在会计机构的设计方面贵公司出现了严重失误。
非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指不独立地对其经营活动和成果进行核算的单位。他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进行简易核算。简单地说,就是不对其利润指标进行单独考核。
依税法规定:只要领取营业执照,不管是否为分支机构,都应进行纳税申报。实则上它还是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
流转税必须是在销售发生地交纳,也就是说,不管叫分厂也好,分公司也罢,流转税是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的,这个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分支机构的流转税和所得税都在当地申报当地缴纳,这个已经和税务局谈好了”。这个很难理解:
你所说的当地是否为总机构所在地?如果是总机构所在地,那税务局绝对误导你公司。
而要缴税,就必须申报。不管在什么地方申报,申报材料主要的资料是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所得税则比较复杂:主要体现在年终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