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指的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一种形式,其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者是成本价出售。
而且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以及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正常情况下办理房产证需要受理日起22个工作日。为了便于市民办理房产证,现将办理房产证的一般程序提供如下:房地产登记一般分为五个程序,即登记收件、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收费发证。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
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首先,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二,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三,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扩展资料
上世纪住房制度改革后,房改房渐次退出历史舞台,但部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留有少量的房改房。这些仍属“公产权”的房产有直管公产房与接管房之分,都由各地房管所代为管理。其中,直管公产房的产权属政府,不能转让,由房管所收取代管费。
而接管房,产权属企事业单位,房管所负责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进行房改房销售的初审工作。因此,房管所的房管员们无疑成了房改房销售方面的“专家”和“第一道把关人”。把关人一旦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无疑要对房改房管理造成危害。
针对滨湖区房管局对房改房管理、房改房销售初审监管方面疏于防范,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等问题,滨湖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不久,滨湖区房管局下发《进一步规范滨湖区直管公房出售审批、租金调整、台账管理等规定》的文件,明确了前述房改房销售工作“三必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房改房管理:多少制度在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