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异家庭中,家长的异常心理与教育行为会给孩子带来哪些影响

2020-04-16 母婴育儿 314阅读
一、亲子关系的失调
亲子关系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有着直接、重大的影响。所谓亲子关系是指在儿童与父母亲(和其他直接照料他们的人)之间进行的、并伴随着情感关系的交往和互动。英国精神病学家鲍尔比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就指出:心理健康的关键是和谐而稳定的亲子关系。离异单亲家庭中亲子关系的异常主要表现在几方面:首先,家庭的缺损意味着从此有一方要从家庭中退出,对于孩子来说,他们的心理上则会产生被双亲中的一方抛弃的担心。很多离异家庭子女的监护者限制前配偶探望自己的子女,希望以此来惩罚他们,为了惩罚对方,不让对方接触孩子,谎称对方“死了” “出国了”,对孩子隐瞒情况,造成孩子缺乏自信,产生自卑心理。其次,家庭的缺损容易导致他们的监护者或者沉浸在悲痛之中,或者因忙于工作而无暇给孩子以温暖和爱护,从而忽略和孩子的交往,造成亲子关系冷淡;而作为孩子,当他们看到父(母)情绪不好时,他们也不敢贸然地与父母交流,这势必会影响亲子交往的数量和融洽程度。更为极端的是,有的监护者根本就把孩子当作“累赘”“包袱”,把孩子看作自己未来生活的绊脚石。在这样的观念下,他们轻则对孩子冷眼相对,重则对孩子拳脚相加,如学生孙某某,随母,其母下岗,该生前去找爸爸要生活费,却被赶了出来。此事对该生打击很大,致使孩子离家出走3天。第三,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孩子不得不花大量的精力来应付家庭困扰带来的紧张,他们的心理调适受到家庭人际冲突的影响。另外,离异的父母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在孩子面前讲配偶的坏话,相互诋毁,把孩子作为传递仇恨的工具。因此,在离异家庭中,孩子在与家人的相处中得到的多是反面经验,他们看到的是父母之间的讨价还价和相互敌视,这种现象容易使孩子产生不良的社会学习,他们也变得不再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不信任会扩展为对整个社会的不信任,伴随着这种心理而长大的儿童,极有可能会产生一些反社会行为。
亲子关系的失常使儿童心理上产生“被遗弃感”,从而焦虑、感伤,变得孤独;父母之间仇恨的传递使孩子产生“怨恨感”,他们不再相信人的热情,不再相信人与人之间还有关心与爱,他们变得多疑、敏感;家庭缺损的挫折感压抑在内心深处,找不到合适的途径去宣泄,因而部分学生冲动,有出走、甚至自杀的念头,想以此来逃离挫折情境。他们孤僻、敏感,十分注重他人对自己的议论和评价,然而又不善于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因此,对于刚进入青春期而涉世又不深、生理和心理上发生巨变、自尊心迅速增强的孩子来说,家庭的破裂会给他们心理上造成较大创伤,从而引起对人的焦虑和恐惧心理。
二、监护者教养方式的失当
教养方式与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密切相关。父母的教养方式是父母的教养观念、教养行为及其对儿童的情感表现的一种组合方式。许多研究都表明:父母不当的教养方式是造成子女心理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前苏联、捷克等国家的一些心理学家经过多年的研究后指出:“家庭教育方式对保持和巩固心理健康有最为直接的关系,不正确的家教方式――这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学和教育学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医学问题。因为由此而引起的一些个性品质(如易激动、情绪不稳定、内倾性格等)往往会导致病态的个性和神经官能症,而这正是引起许多其它神经――心理障碍的基本原因。”
尽管在现代社会,人们对于离婚已经能够平静地对待,但这毕竟是一种离散,它给人们的心理不同程度地带来痛苦和无奈。在这种负面情绪的影响下,在较大的生活、心理和经济的压力之下,单亲子女的抚养者容易在抚养方式上走向偏颇。这种教养方式的偏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孩子要求很高,严教过度。有的家长总怕孩子因自己的离婚而开始“不学好”,而对孩子提出过高要求,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理,给孩子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他们对孩子赋予了极大的期望,相当多的离异单亲家庭的家长与孩子相依为命,对孩子的期望值比双亲家庭还高,有的把全部心思扑在孩子身上,自己节衣缩食,忍辱负重,寄希望于孩子的明天,他们要求孩子按照自己的期望前进,对孩子的教育过度关注,一旦孩子的行为表现与自己的期望不相符合, 便会引起“严教过度”,出现责备、唠叨甚至体罚等不良教育行为。另外,单身父(母)亲长期的育儿疲劳无人分担,就会使他们感到孤立无助,从而出现过度严教。这种过度的严教剥夺了儿童的尊严,容易使孩子对自己产生否定感:“我不能干”“我很笨”,从而出现自卑、自责等问题。
单身母(父)亲忙于生计或缺乏责任感,对孩子监管不力。离异后的单身父(母)亲在各方面的压力都很大,没有时间、精力和物质条件抚养孩子,他们往往把孩子交给隔代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或者疏于管教,形成管理的“真空”;有的家长沉湎于自己的伤痛而忽略了孩子的痛苦,缺少对孩子的关爱;有的家长把孩子当成包袱和拖累,把孩子当作“皮球”那样踢来踢去,把自己的烦恼发泄在孩子身上,孩子成为父母继离婚大战之后绵延冷战中的牺牲品;甚至有的家长对孩子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把孩子遗弃。笔者所辅导的学校,处于南岸区罗家坝,该校学生大多来自于周围的企业。许多企业倒闭或处于半瘫痪状态,孩子的父母大多下岗,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窘迫,不得不外出谋生 ,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承担起孩子的教育费用就已经不错,至于对孩子的照顾与监管,他们实在是缺乏心力。还有一部分家长缺乏责任感,或沉迷于赌博;或各自重组家庭,忽视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冷落孩子,因为害怕孩子影响自己新家的和谐,甚至有家长冷酷地把孩子推到门外,给学生的心灵带来极大的伤害。由于孩子在家中得不到重视,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体会不到自己的成长在家庭中所起的作用,因而容易使孩子产生自卑情绪,不求上进;更为重要的是,孩子易在没有安全感的状态下变得焦虑、抑郁,最终形成孤僻、冷漠的性格及扭曲的心理。 监护者心怀内疚,对孩子过度溺爱。有的家长离婚后,对孩子常有一种负罪感,将一切问题都归结在自己身上,无原则地一味满足孩子、迁就孩子,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对孩子进行补偿,倾向于溺爱型的抚养方式;有的父母为了博得孩子的欢心,“收买”孩子,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在这种教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极易出现自我控制能力差、冲动等问题。
监护者把孩子放在封闭的家庭中进行抚养,使孩子缺乏社会交往。离异后,很多单身父(母)亲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与孩子相依为命,老是把孩子关在家里,以免受他人欺侮;他们按照自己给孩子设计的“理想”的人生航线来对孩子进行培养。在这种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孩子,由于缺乏与他人相处、交往的经验,在与人交往时,必然会产生孤独与焦虑。
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跟随母亲和父亲的孩子在心理问题上表现的侧面不同――随母的孩子在孤独倾向、对人焦虑、自责倾向上表现得较为明显;随父的孩子则在冲动倾向上表现得较为突出。这种差异可能是由于不同性别的监护者所采取的教养方式不同而造成。根据心理学的研究:女性在抚养孩子上,常常喜欢控制与干涉;而男性则不同,他们对孩子的控制与干涉较少,但因此也可能致使对孩子的放纵。过分的控制与干涉容易使孩子缺乏自信,出现自责、焦虑;缺乏管教、过度放纵则使孩子缺乏自我控制能力,较为冲动,容易出现攻击等问题行为。
三、实际存在或臆想的社会评价压力大
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并在某种特定的社会文化关系中生活、成长和成熟,由此形成某种特定的内在心理品质和行为方式。人对客观现实中各种刺激的反应,取决于由人的社会文化关系决定的刺激物对人所具有的意义,也取决于人对特定社会关系的理解。因此,人的心理活动能否正常地进行,是与人的社会文化关系密切相关的。一个人如果不能够根据社会关系的变化而作出适应性调整,那么这种变化就会使人的内部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冲突而难以调整,从而产生适应不良的情况。
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中,离婚虽然是可以理解,但毕竟是不光彩的。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中的儿童,必然也会在内心深处习染上这种观念;加之他们思想意识尚不成熟,不能正确地看待父母的离异,因此,家庭的缺损特别是父母离异这种人为因素的出现,对于自控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较差的儿童来说,往往意味着突然的打击与压力,许多儿童难以承受,更无力调整和摆脱,这势必会导致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异常。
家庭的破碎,可能导致其他人对离异单亲家庭中孩子的歧视,精神上会受到他人的歧视,这种压力对孩子来讲是很残酷的。孩子在同学当中被认为是没有爸爸(妈妈),心里将是多么难过!有的孩子为躲避这种压力,远离同伴,形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其他孩子在离异家庭子女面前议论自己的父母和家庭,可能会使这些孩子触景生情,引起感伤,他人无意的谈话也会使这些敏感的心灵受到伤害;有的孩子怕别人提爸爸(妈妈),常常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掉泪。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承受着巨大的心理痛苦。当父母离异后,他们总会产生自己不如别人的感觉,把父母的离婚当作见不得人的事,非常忌讳谈到或问到相关的话题;他们总怀疑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嘲笑自己,这种实际存在或臆想的社会评价压力使他们为了避免伤害而慢慢从人际交往中开始退缩。他们自己给自己筑起一道心理的墙,把自己包裹在厚厚的壳中,表面冷漠,实际上内心非常虚弱。另外,这种社会评价压力还会使单亲家庭的学生对人产生怀疑,对人缺乏信任,极易导致多疑性格的形成。
四、个体对家庭缺损这一挫折情境的适应困难
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父母离异、家庭破碎这些家庭生活的变故是他们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巨大的、从未有过的冲击与挫折。一个人是否能顺利地应对挫折,取决于个体自身的挫折容忍力。挫折容忍力是指个体面对挫折时,免于行为失常的能力。挫折情境的产生,对于挫折容忍力较强的子女来说,一般尚能顺利度过;而对于那些挫折容忍力较差的学生,则会为挫折情境所困扰,如果没有合理的引导,就很容易导致心理的失衡。同样面对家庭的缺损,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会产生心理问题,因为每个人的抗挫折能力不同。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由于他们生活的阅历还相当贫乏,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自我调节能力还较差,心灵更容易受到伤害。家庭的破裂对于孩子来讲,意味着失去与父(母)亲在一起生活的权利,甚至失去父(母)爱,它使孩子产生强烈的自卑感、被遗弃感、怨恨感。这些消极的情感必将作用于孩子与他人的交往,最终影响到他们的人际交往、同伴关系,造成与人交往能力的下降,甚至造成交往障碍、对人焦虑。
综上所述,离异并不必然导致孩子的心理问题,家庭结构的缺损也不一定就导致孩子的心理异常,离异对孩子心理的冲击要通过一些中介因素产生作用,如父母之间的离婚大战,父母的教养方式、亲子关系等。认清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有效地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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