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存在价值是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
德鲁克说过“企业存在的唯一目的是创造顾客”。
有史以来,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办企业就是为了赚钱”。但是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家都宣称办企业不是为赚钱而是为了实现伟大梦想或造福社会。
就大多数企业而言,企业的目的就是赚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牟利之道也就是牟利的手段。牟利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谋什么利、用什么手段牟利,每家企业会有不同的选择,但这些手段的共同点是满足顾客的合法需求。
只有满足顾客的需求,顾客才会以对价购买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从产品到商品惊险的一跃”!部分机构或个人存在着非法需求,例如“黄、赌、毒”,如果企业去满足这种需求仍可获利。
但从长期看,满足非法需求正是消灭顾客需求的手段,顾客身心倶毁,企业最终无利可图。因此,决不能满足其非法需求。
满足顾客合法需求是企业牟利的唯一正确手段。其他牟利手段,例如骗取政府补贴、骗取投资人的投资,都是错误的不可持续的牟利之道。
不能把牟利手段当成企业目的!满足顾客需求是实现企业目的手段而不是企业的目的。德鲁克就是本末倒置了,他把创造顾客当成了目的,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实际上,创造顾客是企业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