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单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年满一年,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合同,领导也没说什么,这是什么情况?

2023-05-31 综合 48阅读
  劳动者和用人单迹睁如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年满一年后,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一直没有和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早基合同到期即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姿启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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