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警长二十三级是副科非领导职务,仅仅是工资待遇,与其他的正科级职务待遇无关。
警长职责
一、 负责警区内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 指挥、安排警区内民警的治安巡逻和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 负责警区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建立警区完善的预防体系,深入辖区,了解民情,及时反映在治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 负责警区内重点人口的管理与监控工作,及时反映重点人员的情况。
六、 负责警区内的治安耳目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务:共10级。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股所级(股级)属于县区设置的领导职务,是一种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相当于一级科员)。将县区级机关内设机构名称统一为“股”或办公室,规范设置县区“股所级”这一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 。股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法规设置的,如《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中设有股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