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三大改造的重点。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实现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完成对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为两翼,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明确要求。实践证明,党坚持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方针,对于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保持社会稳定,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都采取了区别对象,用不同的办法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中国的这场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对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破坏,而且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进行和平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之前,无论是资本主义工商,,还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制,都具有私有制的性质。
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用事实向农民表明合作化的好处和给农民带来的利益,使农民拥护党的政策。手工业者的情况和农民基本相同。同时以和平赎买的方法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把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改造和对资本家个人的改造结合在一起进行。
对资本家实行团结、教育和改造的方针,不仅稳定了资本家的思想,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保证了改造的顺利进行,而且将几十万资本家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干部。这不仅保证了社会的稳定,而且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总之,和平改造解决了诸如实现社会变革与经济发展、和平过渡与消灭剥削制度这类通常难以解决的矛盾问题。
扩展资料: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后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重要过程和组成部分。它于1953年党公布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中被完整系统地提出:为了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对中国的生产关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即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称“三大改造"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过程。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是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人类社会经济制度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
由于剥削阶级维护私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在旧社会中自发产生和发展,只有在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无产阶级的政权以后,才有可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
参考资料: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