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实现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完成对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为两翼,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明确要求。实践证明,党坚持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方针,对于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保持社会稳定,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
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都采取了区别对象,用不同的办法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中国的这场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对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破坏,而且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进行和平改造。
在社会主义改造之前,无论是资本主义工商业,还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制,都具有私有制的性质。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用事实向农民表明合作化的好处和给农民带来的利益,使农民拥护党的政策。手工业者的情况和农民基本相同。同时以和平赎买的方法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把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改造和对资本家个人的改造结合在一起进行。
对资本家实行团结、教育和改造的方针,不仅稳定了资本家的思想,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保证了改造的顺利进行,而且将几十万资本家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干部。这不仅保证了社会的稳定,而且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三大改造的重点。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从1952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全面展开的。它的主要内容是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合作化运动实现的,它仅用四五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5亿农民从个体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转变。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引导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最后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逐步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三大改造到1956年完成,它使我国的经济结构、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
参考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