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怎么办理的

2020-06-08 财经 92阅读

一、准备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2、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对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提供收入证明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收入证明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

4、印章齐备且登记合法有效的原《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商业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5、原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最近不低于3个月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应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

6、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7、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剩余有效期30天以上);

8、借款人还款账户,该账户须为贷款申请银行所属个人一类账户;

9、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有效期3个月);

10、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备齐要件材料

2、在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

3、审核时限: 10个工作日

4、审校通过的签订借教合同

5、还清原贷款,办理解押手续(所露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6、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燕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7、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目贷款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8、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

9、银行发放贷款

10、领取借据

扩展资料:

贷款偿还

1、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2、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

3、借款人可在承办银行网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4、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除抵押。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二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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