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
重庆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15%;
缴存对象:所有在渝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不论隶属关系,凡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均应按此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未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按调整后的比例执行。企业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
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限12754,缴存基数下限1250
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重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缴存额度:150≤1530.48
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150≤1913.1
扩展资料: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我市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7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847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