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异的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这个问题,还存在一部分人不清楚,配偶享有第一顺位的继承权,这个大家是知晓的。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谓离异的配偶,即指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已办理离婚手续或通过法院生效文书证明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即在法律上不具有夫妻关系。继承权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明确或指定。不具有夫妻关系,不可通过法定继承来获得继承权,可考虑是否存在医嘱、遗赠抚养协议等情况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