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
2)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3)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4)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