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说法是不对的。
治安行政案件,法律规定只能由公安机关管理,学校只有调解权,而不能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你可以要求警察立案查处,如果警察不立案,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
殴打他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不涉及犯罪,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涉嫌殴打他人,依法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