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人打伤,鉴定轻伤害,被告在公安局做笔录时不承认去打人,也就是没有口供,法院怎样判决,谢谢!

2022-08-02 社会 32阅读
  如果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或者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告打人,那当然是判决无罪的;如果是有证据证明被告确实打人致人轻伤,那就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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