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理解应为: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后,个人所得税可以“少一些”,实发工资可以“多一些”。
51个税给大家普及相关计算公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等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应发工资-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
2020年1月,某纳税人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收入是7000元,如果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和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除此之外,无其他扣除等特殊情况。
那么,本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7000-5000-1000-2000),因此,不用缴税!
换句话说,到手工资,即实发工资为7000元。
如果工资、个税仍算不明白的,建议使用个税计算器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