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来回答一下您的问题。
首先要搞清楚:注销是企业自主提出的一种登记行为,工商部门不能擅自决定注销某企业。
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工商部门可以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注意,是吊销,不是注销。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注销是一种登记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是禁止该企业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剥夺了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但企业的法人资格依然存在,依然可以作为民事责任的主体,作为起诉或被诉的对象。如果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企业还开展经营活动的话,可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
注销登记是企业自主提出的一种登记申请,要求企业必须先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清偿税款、工资、欠款等财产之后,凭税务机关的注销通知书,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注销之后,该企业彻底消亡。
接下来,再回答关于偷税漏税人员偷逃的问题。
工商部门是不负责查处偷税漏税行为的,也不承担对违法后脱逃的人员追究责任的职责。
如果有证据标明,某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开展经营活动的,
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吊销这个企业的营业执照。
对于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工商部门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提请,吊销该企业的营业执照。
希望我说清楚了,您能看明白。
如果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但认真答题不易,希望先采纳我的回答,然后再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