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化退休人员死亡后伤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2020-09-20 社会 92阅读

标准如下:

1、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三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2)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六个月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六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三个月工资。

(4)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2、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为一个半月工资。

3、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十二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织和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扩展资料: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三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2、职工享受丧假、看护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产假工资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

3、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参考资料来源:中山市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