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社会化
公民法律社会化教育需要开展法文化的专门研究。法律社会化,即人在法律方面的社会化,是使法律规则、原则和概念从国家的外在宣布转化为个人的内在行为动机,从客观的行为标准转化为主观的行为模式,使立法精神和价值导向获得公众的认同的过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指引和评价人类行为的标准,这些标准要成为人们行为的动机和指向,就必须渗透到所有社会成员的意识深层,首先使人们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使人们理解、认同和尊重法律,复次要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心、需要与合理期望。显然,要完成这种社会化教育过程,没有对法文化的把握是不可能的。回顾和反思1985年以来我国进行的普法教育,总的来说,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但也必须看到,在普法教育中有相当多的地方和单位只进行具体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却未注意社会主义法观念的教育和培养,致使在这些地方和单位,人们虽然知道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但却没有形成对法律的情感、需要和期望,因而心态仍然是在法律面前安分守己、避罪免罚,以至对法律冷漠,而不是主动地去学习法律、运用法律,通过法律确认和实现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必为又应为的义务。这种情况也促使法学家们开展法文化的研究,以探寻对公民进行法社会化教育的最优战略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