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年薪制一定要到税务部门备案,否则,在征缴个人所得税时,交税金额会有巨大差别。
市地税局介绍说,所谓年薪制,是指经营者平时领取基本工资,年度结束后,根据的经营业绩,再获得效益收入。现在,南京市不少已经开始试行年薪制。根据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经营者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采用按年计税、分月
预缴的方式计征。但事先必须到税务部门审批,如果没有得到批准,税务部门将按照普通工薪收入征税。
举例而言,如果某擅自给总经理定下了15万元的年薪。交个人所得税时,把这15万元分摊到12个月中,每月仅交了1805元的个税,全年累计是21660元。但是由于年薪制没有得到税务部门的批准,这15万年薪只能按一个月收入15万元的标准交税,这位总经理要一次交纳51405元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