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为保护文化产品和音乐知识财产权,韩国国会通过了就职于韩国教育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的李东燮议员提出的“文化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两项法案。法案中包含了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可以向外交部等中央行政机关的长官提出协助要求的依据。
两部法案是为了应对中国的“限韩令”进行提案的。由于2016年7月开始,中国方面禁止引进韩国电视剧,导致中国国内盗版盛行,韩国政府则因外交问题无法出面造成了损失。据李东燮表示,近几年在外国,特别是中国反复出现抄袭并制作播出韩国人气电视节目的事件。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三时三餐》、《丛林的法则》、《尹食堂》、《show me the money》等,除此之外还有多起事例发生,但是由于韩国国内此方面的法律体系瘫痪,国际诉讼耗费的时间又过长,相关节目产品开发公司无法获得救济和补偿,只好蒙受损失。
两项法案将从今年7月30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