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章立制、创新交易方式、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着力,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和公开公平公正水平,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向“深水区”迈进。
2、转变政府职能,当好交易“裁判员”。坚持以“管住权力”为着眼点,按照“管理不交易,交易不管理,监督检查不参与管理及介入具体业务”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权力清单”,明确权力与职责边界,做到各司其位、各司其职。强化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通过角色分离,实现政事分开,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坚持把市场能做的事情交由市场去做,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充分竞争、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公共资源的服务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权力“进笼子”。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确保规则公平。针对行政主管部门、交易操作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项目业主单位、投标人等各方交易主体,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和财政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10个重点领域的管理细则;针对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采取7条措施规范招投标关键环节,推进招标文件范本化、电子评标流程化、废标条款客观化、开标过程网络化、评标监控立体化、评标结果透明化、举报处理公开化,规范专家评标行为,最大限度限制自由裁量权。
4、创新交易方式,搭建交易“大平台”。建立公平、公正、统一、透明、高效的交易平台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规范交易行为,减少交易成本的重要手段。按照“统一制定规则流程、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受理审查、统一提供现场服务、统一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的要求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市县(区)共享”的原则,我们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平台、网上监督平台“三大平台”建设,规范交易模式,促进管理制度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和交易流程阳光化。
5、改革监督模式,设置监管“高压线”。组建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切割权力,封闭运行,真正实现“管办分离”。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管责任,设置了“四个一律”的高压线,不进场交易的招标投标一律无效,有不良行为的一律进黑名单,对投诉案件一律追查到底,对违纪违规的一律严惩不贷。建立了“统一领导、行政监察、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互相补充、统一协调、共同管理的综合监管新机制,关口前移、实时跟进,全面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同时,通过建立网上监察系统,开通网上监督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网上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构建了“不能腐、不敢腐、不易腐”的网上监督新模式,确保了权力阳光运行。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