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共同富裕界定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社会主义公平和理想的一种形象概括。共同富裕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而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充实新内容的动态过程,是一个从贫穷到富裕再到高层次富裕的过程富裕。今天所谓的共同富裕只是相对于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普遍贫穷而言的。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里的“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不单是一个时间上的界定问题,而是指在社会主义社会,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最终的目的全在于实现共同富裕;是指共同富裕本身是一个由低层次到高层次的动态发展过程。社会主义最终要实现高层次的共同富裕,并把人类引入共产主义阶段共同富裕的大门。
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结合上赋予共同富裕以科学的内涵。在共同富裕这个概念中,“富裕”反映了社会对财富的拥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占有方式,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集中体现。共同富裕包含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方面的特质,从质的规定性上确定了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地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
共同富裕是以物质的共同富裕为基础的,这是共同富裕的最重要的内容。然而,仅有物质生活的富裕,这种富裕与现代文明是相背离的。高度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既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共同富裕的主要内容。邓小平指出:“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他认为,物质生活的富裕、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人的自身文明素质的提高,这几方面有机结合,才能构成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鲜明特征。
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富裕是有一定的逻辑关系的。物质生活是人类生活的基础,也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人们精神生活的充实、社会生活的协调必须建立在物质生活的富裕上,如果连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所谓的道德、理想就难以得到切实保障。“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