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记载:总章元年(公元668年)九月,李勣平定高丽。高丽原本分为五部,共一百七十六城,人口六十九万七千户。当年十二月,唐朝把高丽土地分成为九个都督府,四十二个州,一百个县,在原高丽首都平壤设置安东都护府统一进行管理。
唐朝的管理方式采取羁縻制,即不改变高丽统治模式,仍然任用高丽原有首领作都督府都督、州刺史及县令,只以将军薛仁贵率领唐兵二万人镇守平壤城也就是安东府。
高丽路途较远,经济落后,道路不畅。另外,由于采取羁縻制,对高丽没有进行人口移民,加上新罗不断诱叛蚕食,包括百济在内,安东都护府不少土地慢慢落入新罗手中。唐朝并没有采取措施。而是开始放弃这些土地。
上元三年(公元676年)二月,唐朝主动把安东府迁移到辽东郡故城(今鞍山东北)安置。第二年,仪凤二年(公元677年),唐朝再次北迁安东都护府到辽东郡新城。
到武则天时期的圣历元年(公元698年)六月,安东都护府土地被蚕食太多,已经无法维持都护府规模,于是降格为安东都督府。虽然神龙元年(公元705年)重新升格为安东都护府。但是土地仍然在丢失中。开元二年(公元714年),安东都护进一步西迁,迁到平州(今河北卢龙)安置,意味着安东都护府已经迁出了自己的辖区。虽然天宝二年(公元743年),安东都护府再次东迁到辽西故郡城。但是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安东都护府位于叛军后方。之后是藩镇割据。到了至德年间(公元756年七月—758年二月),这块土地被放弃,机构设置被废。